陆夕月

逆风执炬 Chapter3

#专注拉郎二十年系列#

#角色不属于我,OOC属于我#

还没来得及修改,错字语句重复以后再抓小天使们不要打我

剧情已经跳到了我看不到的地方,完全不知道自己5000+写了什么东西,如果觉得进展过快那大概是因为我想让他们快点结婚(x

 @tomorrow 虽然已经晚了但是还是要补一句,大宝宝生日快乐啊wwwwww



晚上九点,Tok和雷敬华这一对认识不到半个小时却已经在当地警员的见证下”私定终身“的“情侣”在前台办完手续,进了新客房的房门。 

一张KingSize毫不客气地占了客房主体的半壁江山,房间里从桌上的杯子、床上整整齐齐垒着的大中小六个枕头到地上的拖鞋也都摆放地成双成对,存在感十足。可见酒店为了补偿客人、避免损失表现了多大的诚意,QueenSize的大床房直接等价换成了KingSize的情侣间。然而这两位视而不见的功力都着实不浅,进门之后只是各自整理物品,没到关灯睡觉的时候就只当那张床不存在,不想喝水的时候哪怕那两只情侣杯碎了也懒得看一眼。 

雷敬华的行李比起Tok的来要多一些,Tok只有个登山包,靠着沙发一放就算整理好了,雷敬华却还有一只旅行箱、一个单肩包再加上他的画箱需要收拾,等他把东西规整好,就听到Tok吹了声口哨。 

Tok正坐在床边,伸出两根修长有力的手指灵活地在面前的磨砂玻璃上敲了几下,偏头看见雷敬华正看他,就抬起下巴冲着那面玻璃点了点,示意雷敬华自己观察。 

床的左侧,也就是Tok坐着的那一边,正对着浴室的墙,而这面墙的大半面积都是刚才惨遭摧残的磨砂玻璃。 

雷敬华一时无语,走进浴室开灯一看,那堵基本丧失半数领土的墙之后就是淋浴间和浴缸,中间除了空气就是被捆成一束的浴帘,根据它的质地和厚薄,它最大的用途大概只能是欲盖弥彰。 

Tok依旧保持着之前的姿势,敲了两下这堵玻璃墙,十分正人君子地宽慰说:“你放心,我不会在玻璃上贴透明胶带的。” 

雷敬华勉强说了声谢,深感自己这次惹了麻烦,这位争强好胜的同行开起玩笑大概也是男女不论荤素不忌,总要先把口头便宜占了才甘心,最好把人堵得甘拜下风丢盔弃甲,也算是另一个层面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不过时间已经晚了,无论是隐藏身份的青年画家还是行事张扬的杀手,总是要休息的。雷敬华从行李箱里取出睡衣进浴室换衣服,Tok十分遵守诺言地转身上了阳台。 

这间客房的阳台要大很多,还摆了一张不大的玻璃圆桌和两张藤椅,楼下是酒店的露天游泳池,夜晚池底和池壁的水下照明灯都被打开了,站在高处看,灯光和水光仿佛将一池浅蓝色照上了墙壁,给两侧的建筑物都铺满了层层波澜,远处的警车还没有撤离,车上报警器闪着红蓝两色再加上庭中的幽光,硬生生添了几分光怪陆离之感。 

Tok占了其中一张藤椅坐下,手肘架在膝盖上,身体微微前倾,隔着一层阳台的玻璃护栏看着楼下的池水发呆。 

要让一池水变得合乎标准且与这家酒店的风格保持一致,不知道要折腾多久。不仅每天要经滤器、净化器和处理剂的折磨,还要用石板和照明灯来给它装点门面,如此才能成型。 

这就有些像他从前的经历了。 

踏进赛场的资格是他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苦训换来的,然而他的运气还不如这一池水,起码这池水经人装点之后还能派上用场,多少给客人留下些好印象。而他却没能从天意手下赚得半分转圜的余地,后天的努力还是抵不过一纸家族遗传病的诊断书,十年心血一朝散尽,最后再没人能记得他。 

当时看台上一片人潮涌动,他躺在地上,眼里却只剩下高悬在天花板上苍白冰冷的灯管,伴着快门刺耳声音的闪光灯停滞了一瞬之后闪烁的更加疯狂。寒意从地面侵染进他的皮肤,顺着血管流窜,光环和赞誉退的比黄昏时的海潮更快,淡漠和怜悯裹挟着病发时的狼狈和面目可憎汹涌而来,在他脑海中成了一根永远拔不去的针,嘲笑着他把一步之差走成了千丈鸿沟。 

“游泳池这么好看?” 

一瓶还带着从冰箱里沾染上凉意的水递到他手边,Tok伸手接过来拿在手里,又笑着说:“没什么好看的,只是好看的不能看,只能看它凑合了。” 

雷敬华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喝了口水全当压惊,实在不想考虑什么是“好看的”。 

一时无话。 

Tok倚在藤椅上,偏头看着雷敬华,而他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垂眸看着那只还装着大半瓶水的塑料瓶在自己手掌里来来回回地滚着圈,好像所有的耐心都搭在了这只瓶子上,能看它滚到天荒地老。 

最后还是Tok开口问道:“你一点都不好奇?” 

雷敬华终于有了一点反应,反问道:“好奇什么?” 

“比如,我到底是什么人、接了什么生意、杀了什么人,又是怎么到你房间阳台上的?”Tok顿了一顿,小臂撑在藤椅的扶手上,倾身侧向雷敬华,缓缓说道:“还比如,我会不会,再杀你?” 

他说话声音轻缓,还总是带着笑,现在两个人靠得很近,如果只听着他的声音,还真要当是情人间的低语调情。 

雷敬华终于将注意力从瓶子上转到了Tok身上,“好奇。毕竟和你上了一条船,我还是想要知道这条船到底是从哪来、到哪里去的。” 

“但是?” 

“但是,”雷敬华接着说,“每天发生这么多事,就算我想,也不可能每一件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更何况这本来就是你的事情,你不想说,也在情理之中。我又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Tok愣了一下,继而笑出声来:“你刚刚替我解了围,满足一下救命恩人的好奇心,我怎么会不想说?” 

他这次的任务算是千里追杀了。 

目标是他在泰国的一位“老主顾”的手下,大概是因为眼皮实在太浅,所以在一次交易里收了对家的好处,卖他老板卖的分外干净利索。老主顾生意亏了本,还被警方盯了几个月,这口气自然咽不下去,所以就算现在这人一路从亚洲跑到了欧洲,老主顾也要花大价钱收他一条命。 

按照常理,处理叛徒应该是帮派内部的事情,但这个叛徒跑得有些远了,帮派难免鞭长莫及,雇杀手来解决问题也不是多新鲜的事。 

只不过这叛徒太走运了。 

Tok轻轻在扶手上扣了两下,很是认真地解释道:“不管是按哪里的规矩,背信弃义都是大忌。这家说叛徒罪不容诛要扒皮抽筋,那家就要说伤及手足那断手碎骨也是轻的,再来一家说既然猪狗不如那不如剁碎了喂狗。如果偶尔托给外人去办,就算不指定一个痛苦的死法,也要剁手砍脚带回去留个凭证。” 

总而言之,在这件事上各家都是怎么骇人怎么安排,力求让剩下的人心存畏惧不敢再犯,也就是个杀鸡儆猴的作用。 

说到这里,Tok停顿一阵,看雷敬华没有接话的意思,又问他:“怕不怕?” 

雷敬华轻笑一声:“断手断腿的又不是我,我为什么要怕。” 

“你这个人啊,真没意思,吓都吓不到。” 

“没意思你还笑?说正事。” 

这位主顾一向小气,名声很不好听,再早一些,Tok刚入行的时候接过他的委托,佣金还被压了四五成。偏偏他这次为了叛徒一反常态多加了一倍的钱做车马费,且也不提死法不作要求,最后叛徒被Tok一枪毙命,最后那口气断得不知道多爽快。 

可见这位主顾为了吐这口气,既破了他自己的“规矩”,也破了道上的“规矩”,这血本下的也是很大了。 

“先是主动加钱,后是降低难度,倒像是怕你不接。”雷敬华疑惑道,“你既然早就知道有问题为什么还要接下?” 

Tok话语里透着几分跃跃欲试:“如果没问题,那未免太无聊了,接来做什么?我就是要先顺着他铺的路,走到陷阱边上,在他得意的时候,再把陷阱拆给他看。”又感慨一句,“他蠢,他手下的人也不聪明,一路从泰国到这里都没追上我,就连报警都报不好。” 

“你怎么确定跟出来的一定是个不会办事的?” 

“这个人呢,精明点的他要留着帮他做生意,会打的要留着保护他自己,舍得派出来这么远的当然都是不入流的。” 

头脑聪明,身手应该也不错,但是的确有些轻狂。雷敬华手上的消息有真有假,他一向只拿来做个参考,Tok这样言行与放出来的消息如此一致的人,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有趣。 

“不早了,”雷敬华随手把手里的矿泉水放在小桌上,站起身来,“我先睡,你自便吧。” 

“你让我自便?”Tok抬头看着雷敬华,执着地把刚才问出来却没得到答案的问题又提了一遍,“那如果我连你也杀了呢?” 

雷敬华停下脚步,俯身与Tok对视,答非所问:“你说这里的警察傻不傻?” 

Tok如实回答道:“不知道。” 

“那你呢?” 

“当然不傻。” 

“你是警察,枪杀案发生当天现场附近的房客忽然多出来一个’男朋友’,第二天这个房客也被杀了,你会怎么想?” 

Tok做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顺着雷敬华的假设继续讲:“那就是‘男朋友’有问题了。持械闯进客房,胁迫房客作证,最后杀人灭口。我这个警察既然不傻,那就一定要去查一查这个’男朋友’,’男朋友’在酒店监控里留了影子,又和我同事见过面,要找他,当然也不难。如果房客出了意外,’男朋友’也不得安生。” 

雷敬华唇角微微勾起,伸手在Tok肩上拍了两下:“早点休息。” 

说完之后径自上床睡觉,好像一点也不担心房间里某个还在阳台上吹冷风的人可能会在背后给他一枪。 

Tok大概生来有一种见不得别人安稳的心态,“从业”之后又存了一种盼着人家怕他、惧他、躲他的想法,现在雷敬华躺得放心又舒适,他就总想说句话让雷敬华睡得别扭起来。所以他又慢悠悠地补了一句:“其实也有可能是‘男朋友’始乱终弃,房客因情自杀。你看,房客对他‘男朋友’痴心一片,瞒着家人跟着他偷偷跑出来结婚,如果‘男朋友’另结新欢,那房客又该怎么办,有家不能回,有委屈又不能说,万一想不开,也不是不可能啊。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讲的是……” 

“……闭嘴睡觉。” 

Tok低笑出声。 

他又坐了大约十分钟才回到房间里,转身关门时动作一反常态地放轻了。 

- 

雷敬华自从上了高中就再没有和别人睡同一个房间的经历了,更何况高中之前和他同睡一间的还不是“别人”,而是他弟弟。所以他表面上淡然处之毫不拘束,实际上却并没有那么泰然自若,即使两个人中间的距离还能再并排躺两个人,他还是多少有些尴尬。原本打算闭目养神,结果还要多谢Tok,他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另结新欢”“始乱终弃”,看来现在“不得安生”的是他,而不是那个子虚乌有的“男朋友”。 

他之前帮Tok过了警察那一关,一则是有心帮这位兴致勃勃地被委托人坑的同行,二则这也算是帮他自己。 

两人的任务一前一后相差不超过五个小时,一个大城市在五小时之内死两个人并不少见,车祸、疾病都有可能顷刻之间带走许多人的性命,然而五个小时之内先后发生了两起谋杀案就是罕见了,为免更多地和警察打交道,假装成结伴出游的人确实是个不错的办法了。 

只是雷敬华没想过,他这一出助人助己到头来竟然折腾得自己睡不着觉。 

从前只有一张单薄的打印纸告诉他,这一行里居然有这么一个悍不畏死的杀手,每天想的不是隐姓埋名等接单,而是怎么完成任务才能翻出新花样来,把自己做成了一块招牌,上面还写着“求名不惜命”。如今这张纸忽然立体起来,倒让他觉得这块招牌虽然名副其实,但却鲜活有趣许多。 

这个想法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一早。 

雷敬华睡醒时,阳光透过窗帘留了一线的缝隙打在他眼睑上,他下意识地睁开眼睛,眼前却并不是对于初醒的人来说略显刺目的光线,而是一只手。因为遮挡了阳光的原故,这只手掌的边缘和指缝还有些发红。 

“小心,画家的眼睛好重要的。”Tok侧躺在一边,正一手支在枕上,一手替他挡光。 

雷敬华一怔。 

Tok看他发丝柔顺垂下,挡了小半张脸,眼中隐隐约约还存着几分睡意,忽然心中一软,笑道:“早。” 

雷敬华昨晚原本不打算睡的,结果躺到半夜还是没撑住,刚睁眼的时候还带点着些晨起的迷糊,甚至有一瞬间还在想眼前这个人是哪里冒出来的。不过多年养成的习惯使然,片刻之后就清醒过来,从被子里抽出手揉了揉太阳穴醒神,也回一句:“早。” 

两人各自起身洗漱过后,雷敬华准备下楼吃早餐,外套搭在手臂上刚要出门,忽然想问Tok是不是要一起去,把外套挂在沙发靠背上就去找人。 

Tok五分钟之前进了浴室,门没有关,他自己站在洗漱台前不知道在做什么。雷敬华走近一看,一句未出口的“要不要一起去吃早餐”和一口气就这么憋在喉咙里。 

雷敬华简直惊魂未定:“你这是做什么?” 

“有没有这么吓人啊,久别重逢的未婚情侣怎么可能盖被聊天一晚上?我又不姓柳的。” 

Tok左手正拿着一只拆了包装的安全套,右手开了一瓶乳白色的护发素和一瓶透明的沐浴露正在往安全套里面倒,倒了浅浅一层底,又挤进去一小段牙膏,最后混水,把安全套打了个结再晃两下,连着包装一起全都扫进了垃圾筒。 (*)

酒店的情侣客房自带的是两只装,现在只剩了一个盒子还在洗漱台上,Tok轻啧一声,觉得还是不够,被客房清理的工作人员看见了简直有损他的形象,于是从外套衣兜里又掏出来一盒,拆开取了两个出来,准备送它们去和垃圾桶里的同伴一起横尸。 

雷敬华看的叹为观止哭笑不得,Tok见他如此反应,“嗤”地一声笑出来:“好新鲜呢?你行李箱里没有的吗?” 

听不到雷敬华回答,Tok手中动作不停,忙里偷闲转头过去认真看了一阵雷敬华的脸色,讶异道:“没有?” 

雷敬华无奈:“没有。” 

“啧,足下是哪位得道高僧的弟子?” 

雷敬华给他问笑了,摇摇头说道:“都不是。” 

“你笑什么?” 

“笑你有趣。”雷敬华实在不想再看还混杂着沐浴液味道的安全套,于是说道,“你忙,我先下楼。” 

Tok两手都没有空闲,于是点头应下。 

餐厅里的氛围远不如前几天早上轻松,因为酒店里出了人命案子,房客心中的担忧总是难免,所以陌生人之间也没了面子上的微笑和问候,房客大多只是取了餐点与同伴坐在一起,偶尔才有低声交谈。 

雷敬华独自一人吃过早餐后,Tok还是没有下楼。他按照之前几天的“作息”回房间取画箱,进门才发现房间内早已没了Tok的踪影。 

主顾派来自以为隐匿行迹得很成功的人虽不聪明,但说到底还是完完整整走完了这一局的布置。Tok昨晚不去找报警人,偏偏要留给他提心吊胆夹杂着庆幸的几个小时,今晨再去找人麻烦,恶劣得可以。 

大概猜出Tok的去向后,雷敬华跨过横在沙发旁的登山包去取画箱,不经意看见了桌上多出来的一个药瓶。 

丙戊酸。 (*)

- 

布鲁塞尔广场 

时值冬季,气温还在个位数上下徘徊,雷敬华坐在高脚凳上,戴了半指手套,手下动作不停,炭笔与画纸摩擦出“沙沙”的声响,黑色线条交织错落,在画纸上构成了不远处的市政厅。 

“好认真啊。” 

Tok两手各拿了一杯咖啡,站在雷敬华身后,他俯下身去,右手环过雷敬华的肩,将其中一杯咖啡递到雷敬华手边。 

他身上沾染着皮革的味道,混合着布鲁塞尔冬季晨风的冰冷气息和咖啡的香气似乎也被他的手臂圈在两人中间。 

他抬头,他低头,两人对视,眸色之差宛若一双琥珀入深潭。 

“事情办完了?” 

“嗯?”Tok带笑问道,“你知道我去做什么?” 

雷敬华左手接过咖啡,回答说:“陷阱都拆了,总要通知一下布陷阱的人吧。” 

“聪明哦。我想什么你都猜到。”Tok转到雷敬华正面,面对着画架站定,“那你再猜我现在想要做什么。” 

雷敬华沉吟片刻,手下又勾几道线条,随后才在画板后抬眸看他:“我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什么事都知道。” 

Tok于是面有得色,也不知他得意什么。 

“会不会画人像?” 

雷敬华点头。 

“来,画我。” 

雷敬华轻笑,还是看着远方的市政厅,笔下横平竖直都是建筑物的轮廓。 

Tok脸上还是带着笑,幅度微小地轻摇几下头,伸出手扶着雷敬华的额角,将他的头转回来正对自己的方向。 

“画我。” 

“好,画你。”雷敬华好脾气地将这一张画只勾了草图的建筑物换到了这一叠画纸的最后一页,取了一张新画纸,看着Tok开始构图起草,“你不怕我画好之后带着它去警察局报案?” 

Tok气定神闲:“你不会。” 

布鲁塞尔大广场身兼数职,既是市政厅近邻,又有雨果、马克思的故居,还有零散点缀四周的小餐厅、酒吧和巧克力糖果店。两人就坐在广场一角,一人画一人静,偶然视线相撞,对视一笑。 

广场上来往的人已经渐渐多了起来,有些市民或游客还要在附近驻足,看一眼画架上的画。最后一笔勾完,雷敬华取下画纸,递到Tok手边,“呐,你的画。” 

Tok不接,站起身来细细看了几遍,赞声画的好像,随后将画推回给他。 

雷敬华面有不解,双眉微蹙。 

Tok眉眼含笑,轻声问道:“要不要试试看,做杀手的男朋友?” 

手中还拿着一幅画的青年愣了片刻,尚带些许疑惑地看着依然站在画架之后的人,对方神色坦荡与他相视。 

片刻之后,雷敬华轻声应道:“好啊。” 



(*)1:我也不知道这能混出什么东西来,领会精神,领会精神

(*)2:丙戊酸,治光敏性癫痫。原片没有提过Tok的家族遗传病具体是什么病,结合了一下弹幕和百度百科,二设为光敏性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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